校教通〔2017〕74號
關于公布2017年度卓越人才培養(yǎng)計劃改革試點項目立項評審結果的通知
校屬各單位、各部門:
根據國家教育部已經啟動的卓越人才培養(yǎng)計劃改革試點工作要求和《湖南人文科技學院關于開展卓越人才培養(yǎng)計劃改革試點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校教通〔2017〕36號)精神,學校組織了2017年度卓越人才培養(yǎng)計劃改革試點項目的評審會議,學校專業(yè)建設指導委員會委員對本次申報的項目進行了認真、客觀的評審,自動化等5個專業(yè)獲得2017年學校卓越人才培養(yǎng)計劃改革試點項目的立項 (詳見附件),建設期從2017.9-2021.7月共4年,學校對每個立項專業(yè)給予10萬元的經費資助,按3:3:2:2的比例分年度撥付。
對項目建設的具體要求如下:
1、各項目負責人按照項目申報書的目標要求和《湖南人文科技學院質量工程項目管理辦法》的要求,制定項目詳細實施方案、經費年度預算和項目預期目標于2017年9月20日前報教務處教研科審核。
2、建設期內項目負責人于每年6月份向教務處遞交一份項目實施情況年度總結,重點就開展的工作、經費使用情況、所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及其解決辦法等進行寫實性分析與總結。
3、教務處和質量監(jiān)控與發(fā)展規(guī)劃處于2019年6月對項目進行中期檢查,中期檢查的情況將決定未來2年的經費投入。中期檢查結論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3種。中期檢查合格者,后續(xù)全額資助;中期檢查基本合格者,對負責人進行約談,后續(xù)資助60%;中期檢查不合格者,撤消立項,中止后續(xù)資助,撤回節(jié)余經費,并對已開支經費進行審核,根據審核情況決定處罰措施。
4、2021年6月底對項目進行終結性驗收,驗收前各項目負責人應準備好全部驗收材料。
5、各二級學院應對立項項目的建設給予大力支持,并加強對項目實施工作的督促與檢查,確保達到預期建設目標,以推動全校人才培養(yǎng)模式的改革與創(chuàng)新,促進人才培養(yǎng)質量的不斷提高。
附件: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卓越人才培養(yǎng)計劃改革試點項目立項專業(yè)名單
湖南人文科技學院教務處
2017年7月 9 日
附件:
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卓越人才培養(yǎng)計劃改革試點項目立項專業(yè)名單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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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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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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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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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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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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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與機電工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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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化專業(yè)卓越工程師培養(yǎng)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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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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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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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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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yè)與生物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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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保護卓越農林人才培養(yǎng)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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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晨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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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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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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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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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專業(yè)卓越法律人才培養(yǎng)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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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志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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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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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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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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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中英合作)專業(yè)卓越教師人才培養(yǎng)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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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艷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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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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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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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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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專業(yè)卓越管理人才培養(yǎng)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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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懷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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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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