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生活會一般每年召開一次。根據(jù)實際需要,也可以隨時召開。民主生活會一般不得延期召開,確有特殊情況延期召開的,要報請上級黨組織批準。
一、黨員、預備黨員既要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又要參加黨總支的民主生活會,認真過好雙重組織生活。
二、民主生活會的日期和議題,要提前通知應到會人員做好準備。并提前一周報告上級黨組織及有關部門,以便上級黨組織安排與會人員了解情況,進行指導。
三、民主生活會除按上級黨組織確定的專題及要求外,通常就執(zhí)行黨的決議、班子建設、理論學習、思想作風在工作中黨員干部作用的發(fā)揮及思想政治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統(tǒng)一思想認識,解決自身存在的問題。
四、民主生活會應遵循團結—批評與自我批評—團結的方針,增強政治性和原則性。不能把民主生活會開成匯報會或工作會,要不斷提高民主生活會的質(zhì)量。
五、民主生活會之前,要做好準備:黨政領導干部應互相談心,溝通情況,交換意見,并按民主生活會議題個人準備發(fā)言提綱。
六、民主生活會上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主要靠自身解決。需要上級領導和黨組織幫助解決的,應及時請示報告。民主生活會后要對重要問題提出解決的辦法和整改措施。
七、民主生活會后一周內(nèi),要向上級黨組織及有關部門報告會議情況和會議原始記錄。報告的主要內(nèi)容是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情況,檢查出來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措施,接受同學監(jiān)督。
八、要做好民主生活會的記錄和考勤工作。對無故不參加民主生活會的人員,應給予批評教育,并將參加民主生活會的情況作為考核干部的一項基礎指標。
中共能源與機電工程學院總支部委員會
2019
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