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4年度“雙師雙能型”
教師認定工作的通知
校屬各單位、各部門:
根據《湖南人文科技學院雙師雙能型教師認定與培養(yǎng)管理辦法》(校政發(fā)〔2017〕5號),“雙師雙能型”教師資格認定每年組織1次。為了做好我校2024年度“雙師雙能型”教師認定工作,規(guī)范職稱評審中關于“雙師雙能型”教師計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認定時間
2024年9月1日—15日
二、申報對象
具有高教系列講師及以上職稱人員。
三、認定條件
(一)具有“雙師雙能型”教師認定應具備的基本素質、職業(yè)素質和管理能力。
(二)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與本專業(yè)實際工作相關的非教師系列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
2、近5年在地方(企業(yè)、行業(yè)、政府部門、事業(yè)單位)一線從事與專業(yè)相關的實際工作時間在24個月以上(可累計計算);
3、近5年主持或主要參與(指排名前三)了2項以上(含2項)應用技術研究項目,其研究成果已被企業(yè)(行業(yè)、政府)使用,效益良好,達到同行業(yè)中先進水平;
4、近5年內主持或主要參與(指排名前三)2項以上(含2項)市級以上政府部門、事業(yè)單位或企業(yè)(指省屬以上國有企業(yè)或年產值在3000萬元以上的民營企業(yè))立項的社會服務項目或橫向研究項目并已結題,且取得良好的社會反響;
5、近5年主持或主要參與(指排名前三)2項以上(含2項)校內實踐教學設施建設或提升技術水平的設計安裝工作,成果已被學校使用,師生反響好;
6、近5年內指導學生(指排名第一)參加應用型學科競賽(指面向具體生產設計、開發(fā)類的學科競賽)先后2次獲得省級二等獎以上成績或1次獲得國家級二等獎以上成績。
四、認定程序
(一)自愿申報:凡符合“雙師雙能型”教師資格條件的教師,本人向所屬教學院(部)提出申請,填寫《湖南人文科技學院“雙師雙能型”教師資格認定申報表》,并附上有關佐證材料的原件與1份復印件,交本人所在教學院(部)。
(二)院(部)初審:教師提出書面申請并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后,教師所在院(部)對照條件進行初審,并統(tǒng)一把相關資料報學校教師發(fā)展中心。
(三)學校審查:由人事處教師發(fā)展中心牽頭,組織教務處、科研與社會服務處等相關部門對院(部)報送的人員及材料進行復審,提出復審意見,報學校審批。
(四)學校聘任:學校審批通過后,由學校頒發(fā)“雙師雙能型”教師資格證書。
五、其他要求
(一)申報人必須如實填寫《湖南人文科技學院“雙師雙能型”教師資格認定申報表》,其中“申報理由”一欄參照上述認定條件填寫。申報表及相關材料必須在9月15日之前交各個教學院(部)。
(二)教學院(部)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嚴格按照上述認定條件及時對教師提交的申報表和材料進行審核,并在9月21日之前將初審結果和材料報人事處教師發(fā)展中心415室。
(三)人事處教師發(fā)展中心接到相關材料后,組織相關職能部門人員進行復審,復審工作在9月30日前完成。
(四)在企業(yè)工作經歷主要以學校批準安排的下企業(yè)鍛煉為依據。如果來校之前在企業(yè)有工作經歷的,必須提供相應的在企業(yè)工作的工資證明或繳納養(yǎng)老保險證明或其他充足的佐證材料。
附件:“雙師雙能型”教師資格認定申報表
人事處
教師發(fā)展中心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