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各部門:
根據(jù)《中共婁底市委、婁底市人民政府印發(fā)〈關于打造全省人才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婁發(fā)〔2022〕7 號 ) 、《 婁 市 高 層 次 人 才 認 定 辦 法》 ( 婁 人 才 發(fā) 〔2019〕 3 號 ) 和《關于開展婁底市 2022 年度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工作的通知》(婁人才發(fā)〔2022〕6 號)要求,為做好我校關于婁底市 2022 年度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的推薦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和條件
(一 ) 申報對象
在婁底市用人單位工作的新引進和現(xiàn)有人才,符合《婁底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 (2022 年版 ) 》中的 A 、B 、C 、 D 類人才相應的基本條件,可申報婁底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 定。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公職人員,在非科研 類事業(yè)單位或市屬國有平臺公司擔任行政領導職務的人員不 納入分類認定申報。
對符合 E 類條件的, 由用人單位填寫上報《婁底市戰(zhàn) 略后備人才 (E 類 ) 信息匯總表》 ( 附件 4 ) ,作為后備人 才列入人才信息庫。
( 二 ) 申報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定捍衛(wèi)“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愛國奉獻,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
2. 在婁底市用人單位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 3 年以上勞動 (聘用) 合同或有實質性項目合作、創(chuàng)業(yè)投資入股,并已 在婁底市工作一年以上 (合同期內全職引進的人才每年須在 婁工作 9 個月以上,柔性引進的人才應是我市重點產業(yè)急需緊缺人才,每年須在婁工作 3 個月以上且工作成效顯著) 。
3. 具有較好創(chuàng)新能力和創(chuàng)新成果,并在我市實現(xiàn)創(chuàng)新成 果轉化或取得較好發(fā)展效益,申報認定所獲榮譽、稱號等應為近 5 年 (2017 年 1 月 1 日后 ) 內所獲得。
4. 申報對象年齡原則上要求在法定退休年齡內,已達退 休年齡的須返聘在崗位一線或投資創(chuàng)業(yè)取得顯著成效。
5.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納入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 1 ) 學術、業(yè)績上弄虛作假的; (2) 提供虛假申報材料的;( 3 ) 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審查并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且在處 分期內的; ( 4 ) 被處以刑事處罰且在執(zhí)行期間的; ( 5 ) 個 人征信存在不良記錄的; (6) 有其他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
二、申報方式和材料報送
申報對象自愿申報,認真填寫《婁底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申報材料清單》、《婁底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申報表》、《婁底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申報匯總表》 ( 附件 1 、2、3) 。
已認定的高層次人才達到更高類別認定條件的,可按程序申報更高類別的認定。2021 年已申報但暫未認定的,重 新填報《婁底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申報表》,附件資料無需重復申報,但需根據(jù)《婁底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 ( 2022 年版) 》補充有關材料。
申報材料請于2022年8月22日下午5:00前交明德樓312,電子稿發(fā)送至541931762@qq.com.過期不予受理。
人事處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