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根據(jù)婁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2021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推薦選拔工作的通知》(婁人社函〔2021〕67號,見附件1)的通知精神,為切實做好我校2021年度享受婁底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選拔推薦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人須符合婁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2021年度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推薦工作的通知》文件中規(guī)定的選拔條件。
二、選拔程序和工作安排
(一)推薦選拔程序
1.學校在嚴格堅持選拔標準條件的基礎上,推薦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專業(yè)技術人才2名、高技能人才2名,外國專家1名。
2.推薦選拔工作嚴格按照《中共婁底市委婁底市人民政府關于實行婁底市政府特殊津貼制度的通知》(婁發(fā)〔2015〕2號)精神組織開展,確保推薦選拔工作公開、公平、公正。人事處將組織學校學術委員會成員對推薦人選進行初步評選,并根據(jù)評選結(jié)果和申報數(shù),提出推薦人選名單,以適當形式公示無異議后,再上報有關材料。
(二)材料要求
1.綜合報告1份。內(nèi)容包括人選推薦情況、專家評議投票表、公示情況等,并附專家評議結(jié)果匯總表一份。綜合報告須加蓋學校公章,并注明聯(lián)系單位、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方式(電話、傳真、電子信箱)。
2.《專家情況登記表》3份(見附件1的附表1),按附表說明打印,并用膠固定裝訂成冊。
3.《婁底市2021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推薦人選情況一覽表》1份(見附件1的附表2),其中“專業(yè)水平情況”要求涵蓋近5年來主要業(yè)績貢獻、在專業(yè)領域上的創(chuàng)新點、以及取得的經(jīng)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情況,文字簡練,不超過150字。
4.市直有關單位和有關企事業(y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原件的各種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包括申報對象高級職稱證書或高級技師證書、獲獎成果證書、專利證書、榮譽證書、利稅證明材料等)按順序裝訂成冊。復印件須由審核人簽名并加蓋公章。
5.《專家情況登記表》和《婁底市2021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推薦人選情況一覽表》須提供電子文檔。
(三)材料提交時間
請各申報者將材料于2021年11月12日下午17:00前交至人事處教師發(fā)展中心陽青老師處,電子稿發(fā)送到541931762@qq.com(電話:8313686),逾期不再受理。
請各單位以嚴肅負責的態(tài)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確保享受婁底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推薦工作順利進行。
人事處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