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了強化教學管理,提高我系本(專)科生的教學質(zhì)量,督促教師愛崗敬業(yè),建立良好的教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講的領導包括我系黨政系統(tǒng)的領導,即系主任,系總支書記;副系主任,副書記。
三、每位系領導,每個學期至少要聽三位任課教師的課堂講授。聽課時做好聽課記錄,填寫聽課記錄表。其中分管教學的系主任每月至少聽課2節(jié)。
四、系領導聽課采取集中聽課或分散聽課的辦法。系領導聽課安排可以事先通知任課教師,也可在上課前臨時告知任課教師。
五、系領導在聽課中發(fā)現(xiàn)教師需要改進的問題,可直接與任課教師交換意見,也可以把情況通報教師所在教研室,由教研室主任提出改進措施。
六、管教學的系主任作為系領導聽課的總牽頭人,負責督促、檢查系領導的聽課情況。
湖南人文科技學院
化學與材料科學系
2009-06-10